男子周賢德前年跟已婚女子陳秀英同居,去年不滿陳女分手,竟由愛生恨殺了陳女愛貓並分屍,再把貓屍送還陳並恐嚇「接下來會愈來愈精彩!」還縱火燒了陳女同事的機車,又用汽油彈攻擊陳家,台北地院昨依縱火未遂、恐嚇、損毀等共9罪,重判周男應合併執行17年徒刑,並要他在坐牢前接受強制工作3年。
雖然周賢德殺貓所犯的毀損、恐嚇罪刑度較輕,且四度對有人居住的房子縱火也馬上被撲滅,但因縱火未遂的法定刑度最少7年徒刑,且法官認為,周失戀後心態偏差,犯後毫無悔意,因此採一罪一罰重判,且考量周男連在公園跟人吵架都要丟汽油彈洩恨,嚴重危害社會秩序,宣告周強制工作,希望能導正他縱火的習慣。
但被害人陳秀英的母親昨獲知判決結果後,激動地說:「才判17年,對他這樣太輕了,我們無冤無仇,他拐走我的女兒,還要我女婿放人,又想跟我的外孫同歸於盡,這樣判太輕了。」而周賢德因另案服刑中,無法取得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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