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6/5日假警隨機擄婦 強暴一整夜假槍威脅溪水洗下體 狂言:有給1千不算姦
有性侵前科的一名水電工,上月三更半夜開著車頂裝有警示燈的轎車,帶著假證件和假槍冒充警察,將一名騎機車婦人強押上車,帶往偏僻地點連續強暴四次,直到天亮才放人。由於押人過程中他曾用刷卡加油,當天下午即被警方循線逮捕,當時他還狡辯:「我有給她一千元,不算性侵吧!」
泯滅人性
羈押在花蓮看守所的嫌犯李昱賢(三十四歲),警方懷疑他還涉其他性侵和竊盜案,昨將他借提偵訊。他一見記者就雙手抱頭直呼:「冤枉!我是被栽贓。」警方呼籲被害婦女勇於出面指認。
警方調查,李嫌假冒便衣警察,在自己的小轎車裝無線電、活動式警示燈,偽造警察證件並帶假槍。上月二十一日凌晨,他開車在花蓮市德興運動場附近見一名四十歲婦人單獨騎機車,便開啟警示燈攔下婦人,下車後晃了一下假證件,表明警察臨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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